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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在不景氣的時代,如何節省稅捐已是營利事業最關切的問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整理固定資產節稅方法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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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市林小姐問:公司將團保提前解約而領回的解約金,應如何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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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購置土地而列報貸款利息支出時,應依該土地之實際用途正確申報,以免因誤列利息支出,而遭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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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之員工,取得並執行外國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其執行權利日標的股票之時價超過認股價格之差額部分,應計入個人執行年度之其他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尚非屬營利事業得認列之損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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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承包工程的工程期間,數月到數年不等,工期在一年以上,有關工程損益的計算,依規定應採完工比例法。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致於工程損益確實無法估計者,得採全部完工法,在工程完工的年度再行計算損益:
  一、各期應收工程價款無法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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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如因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依財政部100年6月1日台財稅字第10004037220號令規定,除其折舊方法採用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者外,應按其實際成本,以其未折減餘額,按原折舊方法繼續提列折舊,並依固定資產性質,列報為當期營業費用或營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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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帳上應收債權,雖經股東會決議轉為股權投資款,但在主管機關核准被投資公司增資前,該筆款項的性質仍為應收款而非投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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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置建物如未供營業使用,即予拆除重建,相關成本費用係新建房屋之成本,不得列報為損失。
該局說明,所得稅法第57條規定,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得提出確實證明文據,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當年度之損失,係指固定資產使用後,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倘營利事業購置房屋後,未使用即拆除重建,該廢棄房屋原購價款與拆除等費用,應一併列為新建房屋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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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會計(Forensic Accounting)是在調查財務舞弊時,必須使用的會計資訊,目的在協助企業適當管理與控制公司的營運風險,在大陸、香港又稱為「法證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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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98年5月27日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54條規定,營利事業取得折舊性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時,應預估其殘值,並以減除殘值後之餘額為計算基礎,免再依修正前之規定按公式計算殘值,以縮短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差異。

修正前所得稅法第54條與商業會計法第46條對於固定資產殘值預留規定不同,造成平時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計算折舊之營利事業,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須再按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帳外調整方式,申報折舊費用,徒增徵納雙方困擾,爰參照商業會計法第46條規定,將固定資產提列折舊及估算殘價之相關規定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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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爲增加產量或擴大營業據點常需外購土地興建廠房辦公室,又為了節省財務支出,亦常藉法院拍賣方式取得不動產房地。只是取得建物後常因無法符合營業上所需而須拆除重建,相關成本費用應如何列報?是否產生租稅負擔?常為營利事業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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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於查核某公司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當年度資產負債表列有固定資產-土地金額5億餘元,經查其中於同年3月間新購入土地2億餘元為未經利用之閒置土地;另外,公司銀行借款於同時間亦增加2億餘元,因公司無法提出以自有資金購買上開閒置土地之證明文件,於是被國稅局認定其資金來源係向銀行借款而來,乃依規定以該公司當年度平均借款利率3.5%計算,調減利息支出800餘萬元,補稅額2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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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葉問-詠春拳後,強烈的體認到練武是要強身報國,不是好勇鬥狠,覺得練會計,也像練功夫一樣,基本功夫很重要1,而學習會計的人,要了解會計的實用價值,並且使用在正途,更要讓不懂會計的人尊重會計人的貢獻(記錄交易實質、提供各種數據、透過財報分析來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2、體檢公司整體經營是否健康或改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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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行政院核定員工分紅費用化自9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財政部於96年9月11日以台財稅字第09604531390號令(以下簡稱96年解釋令)明定,公司自97年1月1日起分配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得於員工或董監事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估計可能發放之金額,認列為費用;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金額如有差異,應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之損益。財政部表示,公司如已依前開解釋令規定認列員工分紅或董監事酬勞費用,嗣後倘因員工或董監事拋棄或因逾請求權時效未領取,將產生公司實際未支付費用卻享受費用認列減輕租稅負擔之不合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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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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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省會計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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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於97年7月15日修正公布,距離上次修正已有13年之久,本次修正或刪除計18個條文,幅度不可謂不大,主要內容係配合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法令所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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