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張威珍昨(16)日表示,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公司,經濟部須查核企業財務報表簽證工作,但至今約有7,000多家沒有辦理。
公會各理事長近期拜會經濟部商業司,希望財簽抽核件數可提高至2,000件,並加重累犯罰款。
根據公司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與經濟部函令解釋,實收資本額達3,000萬元以上公司,財務報表必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會計師公會各理事長近期拜會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德,希望提升企業財務報表真實度,建議商業司將目前財簽抽核件數,從每年1,500件提高到2,000件。
張威珍指出,現今抽核若發現違反規定企業,採全體董事各罰款1萬元到5萬元,但經濟部大多只罰1萬元,對此建議應對累犯企業提高罰則,提高嚇阻的效果。他認為,這2項建議僅涉及經濟部內部規章,更動難度並不高。
張威珍表示,會計師事務所每年會將財簽家數資料送交經濟部核對,沒有如實財簽的企業一目了然,目前仍約有7,000家,經濟部依法查核仍須向該企業調資料等程序,限於人力有限,每年只能抽核1,500家。
他認為,資本額3,000萬元規模在台灣已算是中型企業,居然至今還有7,000家企業沒有依法辦理財簽,這對企業財務報表真實度,以及會計師業務拓展,會造成影響。
新聞聯絡人:記者吳泓勳
新聞出處: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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