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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納稅人詢問,其所有大樓房屋,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因房地已訂約出售,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是否全部都會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如房屋並非全部供自用住宅使用,而係部分供營業使用,倘能明確劃分使用情形範圍,則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計算所占土地面積比例,分別按一般用地稅率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歡迎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將由專人為您解答。

新聞出處:高雄市稅捐稽徵處10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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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報房地合一稅防六錯

2018/5/24

北區國稅局昨(23日)表示,營利事業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實務上經常出現許多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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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房地合一課稅採取分離課徵,不必與其他綜合所得合併申報,但仍屬自動申報制。出售房產若隱匿未報,稅捐機關除會發出補稅單之外,還會按照漏稅額加處罰鍰,最高可達補稅額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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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詢問,公益社團自有房屋如何課徵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本身所有且作為辦公室使用的房屋,可以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申請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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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區李小姐問:本人於103年11月25日出售一棟103年6月1日取得450萬四層樓之透天,若已辦竣戶籍登記,惟1樓經營麵攤,如何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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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國人熱衷贈屋節稅,因贈與時該房屋的時價,係以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遠低於市價,相較於現金贈與,可省下不少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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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不動產,每人一生有一次按10%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節稅機會,夫妻欲藉互贈房產方式,充分運用「一生一次」低稅率權益時,切記受贈後的二年內須「惜售」,才能避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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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來電詢問,最近剛賣舊屋買新房子,其賣舊屋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能否辦退稅,而舊屋的土地面積比較大,不知道申請退稅時有没有面積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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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隨著法拍屋資訊愈來愈透明,在高房價時代,民眾想買便宜宅,或許會考慮投標法拍屋,不過,假若沒有找代標業者,也沒請教代書,買到低價法拍屋再轉售時,卻發現要繳高額土增稅,可說是相當吃虧,專家就提醒,最好投標前要精算稅務,免得遇到此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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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李小姐來電詢問,其父親往生後遺有一塊土地,係於都市計畫劃設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簡稱公設地)後購買取得,可否向國稅局申請以該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抵繳限額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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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辦理夫妻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而非以夫妻贈與時的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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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曾多次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其應納之稅捐已超過五年之法定徵收期間應予註銷,為何還收到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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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時,應由買受人、典權人、交換人、受贈人、分割人或占有人等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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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辦理夫妻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而非以夫妻贈與時的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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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祭祀公業及神明會未依祭祀公業條例第50條及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第25條規定於期限內依規定之方式處理其土地,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派下全員證明書之派下現員名冊、現會員(或信徒)名冊,囑託該管土地登記機關均分登記為派下員、現會員(或信徒)分別共有時,該囑託登記屬共有型態之變更,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且免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1項及房屋稅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辦理查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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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與他人合夥購買土地,將土地登記他人名下,嗣土地出售,對納稅義務人而言並非出售「土地」,因此,納稅義務人所分配之價款,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以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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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民眾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房地,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第5條第1款規定,須符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始可排除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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