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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參加97年中區稅務座談會,與會者有中區國稅局局長、科室主管、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理監事、稅制稅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會計師。


提案共有十個,局長說,中區中高、小企業多,客戶以會計師為尊,透過會計師的幫忙,走輔導的方向,提升帳務水準,希望更多的公司能落腳在中區,而且希望透過稅制委員會討論稅制修正或申請財政部賦稅署解釋,在時效上會比較快


10個提案中我覺得比較重要且有意思的是:


營所稅、綜所稅方面:結算申報期間希望不要集中在五月,可避免會計人員過勞,嗯,科員說:為因應查調所得,有資訊作業不及的問題,但為了便民值得研究。


營業稅方面:有新設立或遷址,管區有限購發票長達半年,無法辦理統一發票購買,造成浪費人力的問題,官員回答因怕有虛設行號,就有會計師說那會計師保證後,是否可縮短限購期間。


遺產稅方面:有限制未繳清遺產稅者不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有違比例原則,局長打趣的說遺產稅稅率如降得很低,問題的程度會感覺沒有想像那麼大。


另在十個提案中,有附帶一個案例我覺得值得深思,是一建設公司解散申請註銷後,依法申請退還溢付留柢之營業稅款計約1千六百萬元,歷4年5個月還未核退,究其原因,是國稅局認定合建分售房地比不合理及地主資金流向等問題待了解,但公司方面覺淂國稅局故意拖延,這一件提案是上年度座談會已提案討論,過了一年仍無進展。


我在想,這稅務規劃到底是會計師提供的還是公司自己想的,地主個人方面賺土地,建設公司方面賣房屋,由於土地出售所得免課所得稅,土地的售價部份比例如果偏高,房屋部分的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才會導致尚有這麼高的留抵稅額,且房屋部分就會是賠售。


國稅局局長說,延宕這麼久真是不應該,是要好好檢討,但話鋒一轉也語重心長的說會計師也應對業主道德勸說房地比的合理性。


今天紀錄下來其實是要提醒自己類似的案件,稅務規劃的合理性,要小心處理,也希望公司在推案時慎重考量合理的房地售價比,否則事後衍生糾紛,那將是很頭疼的。


                                                       誠石會計師事務所 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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