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即將到來,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應於10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期間內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結算申報;該局今年仍持續鼓勵營利事業多多使用網路申報,以網路代替馬路既省時、方便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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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如因未供營業上使用而閒置,依財政部100年6月1日台財稅字第10004037220號令規定,除其折舊方法採用工作時間法或生產數量法者外,應按其實際成本,以其未折減餘額,按原折舊方法繼續提列折舊,並依固定資產性質,列報為當期營業費用或營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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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台灣的產業政策一向是出口導向為主,這是因為台灣內需市場少,必須靠出口帶動需求,惟製造業依賴低廉工資,造成「台灣接單海外生產」模式盛行。為顧及海外生產產品之品質,營利事業常需派員赴國外提供技術服務或執行採購任務,該員工是否課徵中華民國綜合所得稅,滋生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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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又到了一年一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候,中區國稅局特別提出幾項申報時應注意事項供營利事業參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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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避免跨國企業及國內企業利用借款之利息支出得列為費用減除之稅盾效果,以大量債權融資替代股權出資弱化資本、規避租稅,影響稅制之公平性與財政健全。我國參考國際間反避稅制度之潮流趨勢,於100年1月26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3條之2明定反自有資本稀釋課稅規定,並自100年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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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進貨、費用及損失,依帳簿憑證相關法令規定應自交易相對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其符合下列規定,視為情節輕微,免按會計帳冊簿據不完備認定,仍得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適用以前年度虧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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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近日查獲經會計師簽證申報之甲公司有短漏報政府補助款情事,因短漏報之所得額依當年度稅率計算之金額超過新台幣10萬元,且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核定可供以後年度扣除之虧損金額之比例超過5%,非屬短漏報情節輕微,當年度核定之虧損金額不得作為以後年度盈虧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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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未辦財團法人登記之祭祀公業,如無營利活動,尚非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營利事業,應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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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課稅期間為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為止。有民眾詢問在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房屋稅應由誰負擔?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移轉在當月15日以前,房屋稅自當月起由承受人繳納,如在當月16日以後,則自次月起由承受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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